危险化学品装卸规范合集危险化学品装卸规范合集 危险化学品装卸规范合集(一)
本标准规定了运输、存放危险物品的有关安全技术要求,对包装物和容器的设计合理性和操作安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交通运输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车辆行驶规则、车厢尺寸以及机动车道的标志与警示标识等内容;对于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停车或采取任何措施造成损失的情形可以按照以下方法予以赔偿:
1汽车辆应当经驾驶员确认后方可进出停车场地。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的资格证件由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并加盖公章后上岗作业,非从业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场地;
2禁止携带枪支弹药进入易燃场所和剧毒物品库区;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3运输危险货物需要特别防护的必须配备专业设备和必要的安全器具。
4危险货物须远离火种和热源,如汽油等,且需佩戴相应的个人防化用品。罐体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运输工具的安装位置、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验收规范和GB5001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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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运输中遇到突发情况,应当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抢修或者撤离现场至上风口的位置,不准盲目开门。遇水反应会产生气体的,应停止使用,以免发生火灾事故。泄漏应急处理时防止溢流、爆炸。
6危险货物装载前应对所使用的专用工具及材料进行检测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生产、储存和利用。